厦门市技术出口及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技术出口及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
厦门市人民政府
一、技术出口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技术出口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工作中的地位将日趋重要.做好技术出口工作对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窗口”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向外向型转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国函(1986)150号、国务
院国办发[1987]44号文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本暂行办法所指的技术出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不包括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途径(不包括对外经济技术援助项目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下的科技交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
团体或个人进行的专利权或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服务,以及含有上述三项内容中任何一项内容的成套设备、生产线和关键设备出口及合作生产、合作设计、合作开发.具体内容包括:
⒈ 专利权或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⒉ 工艺、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菌种培养、植物裁培、动物饲养和繁殖,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专有技术的许可证;
⒊ 技术服务:包括提供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地质勘察、编制计算机软件、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以及供方提供的专门知识、技术、经验和设备为受方达到特定的经济目标的其他形式的技术服务;
⒋ 含有工业产权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许可和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成套设备,生产线和关键设备的出口;
⒌ 含有工业产权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许可和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合作生产、合作设计和合作开发、补偿贸易、合资经营和工程承包.
三、技术出口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我市技术出口工作由厦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统一归口管理.市经贸委负责技术出口项目的贸易审查;市科委负责项目的技术审查;技术出口项目合同由经贸委负责审批.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厦门联合公司为我市从事技术出口的外贸公司,技术联合公司是在市
经贸委、市科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技术出口、对外技术展销、对外洽谈、双边和多边技术转让协议以及有关的活动.
技术出口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
⒈ 申报技术出口的单位(或个人),向厦门技术联合公司领取“技术出口申请书”(暂行),按要求填写一式四份,由行业主管局签署意见后先送科委技术审查,后送经贸委贸易审查(经贸委、科委各留一份存档).
⒉ 项目审查后,到技术联合公司办理出口委托,技术联合公司负责组织对外谈判,直至签订合同.
⒊ 合同一式八份,由技术联合公司报经贸委审批,海关和银行凭经贸委合同批准文件放行和结汇.
经贸委和科委分别指定其引进处和科技外事处具体负责技术出口工作.
四、外汇留成
⒈ 软件出口,其外汇收入的5%上交厦门市,95%留成,上述95%的留成归技术出口单位和出口经营公司所得,其分成比例按项目由双方商定.
⒉ 出口的技术,经有关部门审定确属个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其外汇收入的分配方法,按本条(1)款的技术出口单位应得外汇额度上交,发明创造者仅得人民币.如发明创造者因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和执行合同等有关工作需要外汇时,在其上交额度内,可凭据有关部门的证明向中
国银行提出申请,由中国银行按私人批汇优先予以解决.
⒊ 软件出口带动硬件(含机电仪产品、零部件、备品备件及生产原料)出口,按厦府[1987]综503号《关于鼓励扩大计划商品出口创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五、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87]44号文规定:国营企事业单位出口软件所得收入,从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至一九八九年六月三十日止的两年内暂免征所得税,出口硬件所得收入的税收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集体企事业单位、个人出口软件或硬件所得收入的税收问题按国家
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软件出口带动机电仪产品、零部件、备品备件及生产原料出口,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均应给予积极支持,按国发[1985]128号文规定的优先保证原则执行.
凡属国家规定禁止和限制出口的技术出口项目(含软件和硬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暂行办法自市政府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经贸委和科委负责解释.
申请单位编号:
批准单位编号:
厦 门 市 技 术 出 口 项 目 申 请 书 ( 暂 行 )
技 术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单 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1988年2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的决定
法〔2010〕473号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司法政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突出业绩,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肯定和赞扬。全国法院广大干警牢记宗旨,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争当全国优秀法官为追求,情系人民群众,忠诚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法院事业增光添彩,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卓越风采。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队伍,鼓舞士气,讴歌优秀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事迹,褒奖优秀法官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等86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厉莉(女)等99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珍爱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我院号召,全国法院系统要迅速掀起学先进、促工作、创一流的热潮。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全国优秀法院为榜样,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司法公正;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审判管理、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等工作机制,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全国优秀法官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理想信念,大力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公仆情怀,积极倡导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要将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司法能力水平,提升司法作风形象,更好地承担起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全国优秀法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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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朝阳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
蓟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安平县人民法院
沙河市人民法院
山西省
壶关县人民法院
祁县人民法院
安泽县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
林西县人民法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辽宁省
法库县人民法院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吉林省
扶余县人民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
尚志市人民法院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
普陀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东台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浙江省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望江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
仙游县人民法院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江西省
彭泽县人民法院
兴国县人民法院
南丰县人民法院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
栾川县人民法院
温县人民法院
睢县人民法院
遂平县人民法院
湖北省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兴山县人民法院
湖南省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广东省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兴宁市人民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台山市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大新县人民法院
海南省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
云阳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蓬安县人民法院
隆昌县人民法院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贵州省
水城县人民法院
石阡县人民法院
云南省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沾益县人民法院
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仲巴县人民法院
陕西省
永寿县人民法院
旬阳县人民法院
商南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
榆中县人民法院
西和县人民法院
永靖县人民法院
青海省
乐都县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
西吉县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洛浦县人民法院
新源县人民法院
解放军
沈阳军区军事法院
广州军区湖南军事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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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厉 莉(女) 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
周瑞生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天津市
王 军 宝坻区人民法院史各庄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
刘自力 静海县人民法院静海镇人民法庭审判员
河北省
王景林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付建锁 清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石 均(满族)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八道河人民法庭庭长
张 静(女)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
山西省
刘润玺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 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彩虹(女)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内蒙古自治区
于 双 突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周 燕(女)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贺金月(女)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院长
辽宁省
李晓龙 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人民法庭庭长
范炳夫 海城市人民法院牛庄人民法庭审判员
黄丹凤(女)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林盛堡人民法庭庭长
盖 龙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官屯人民法庭庭长
吉林省
马新英(女,回族)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
王宝胜 东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翟树全 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审判员
黑龙江省
石光煌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张颖巍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立新 青冈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潘英华(女)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上海市
马超杰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吕长缨(女) 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江苏省
包 刚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孙翠燕(女) 海安县人民法院曲塘人民法庭审判员
庄金奎 沭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茅仲华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浙江省
周 黎(女)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郑国栋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徐步茜(女) 缙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副庭长
傅博恒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
安徽省
吕雪峰 宁国市人民法院院长
张 俊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
鲍冬梅(女) 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福建省
兰惠琴(女,畲族) 古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叶炳坤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詹红荔(女)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江西省
杨丽芳(女)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庭长
陈 淑(女)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熊 乔(女)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山东省
马海兰(女)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永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人民法庭庭长
王爱新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信访处处长
田新民 无棣县人民法院碣石山人民法庭庭长
贾风勇 乐陵市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
河南省
尹应哲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
王洪彬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朱 梅(女)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杜文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赵延辉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湖北省
伍义军(女) 武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杨萍(女)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李 冲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陈升霄(苗族) 宣恩县人民法院晓关人民法庭庭长
湖南省
杨宗文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周社清 桃江县人民法院牛田人民法庭庭长
易水寒(女)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禹盛卿 邵东县人民法院廉桥人民法庭审判员
广东省
方仲伟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何静虹(女)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耀荣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镇盛人民法庭庭长
徐素平(女)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曹 林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
陈玉萍(女)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登林(彝族)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德峨人民法庭副庭长
廖克东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院长
海南省
王 娜(女)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重庆市
陈中林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远平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四川省
史志君(女)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白宗钊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查小云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胡 华 合江县人民法院九支人民法庭庭长
彭跃林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中心副主任
贵州省
杨进平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助理审判员
周亚琼(女)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云南省
王家萍(女,佤族)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龙进品(回族)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郎人民法庭庭长
周 华 砚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西藏自治区
李尕青(藏族)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
宗 吉(女,藏族) 日喀则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陕西省
任玉莲(女)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人民法庭庭长
李 娟(女)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曾娟莉(女) 大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甘肃省
王凯军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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